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文化教育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大学生的汉语口语表达能力,引领大学生阅读经典,提高大学生的语言文学素养,
学校决定举办宁波大学第四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暨
浙江省第四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选拨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大学教务处
承办单位:线上百家乐
二、竞赛组织会
主 任:邵千钧
副主任:贺国庆 王晓东 陈柏华
秘 书:葛 翔 应昵妮
三、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由组织委员会聘任,负责制定竞赛方案、设计评审标准、组织竞赛巡视、审定竞赛奖次、处理竞赛异议等问题。
四、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五、竞赛内容
竞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预赛、复赛内容为“中华经典朗读与讲解”、“备稿演讲”两部分组成。参赛选手“朗读与讲解”材料须选自《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朗读题库(2016)》(可从“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网”下载)。选手应选择古代与现当代作品各1篇,先朗读再讲解,朗读与讲解的作品须一致。每篇作品朗读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讲解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总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参赛选手
“
备稿演讲
”
材料须选自《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演讲题库(
2016
)》中的话题(可从
“
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网
”
下载)。参赛选手从题库中任选一个演讲主题,自拟题目,进行
3
分钟左右的脱稿演讲。
决赛内容根据省赛要求另行通知。
六、竞赛流程
各学院接通知后商定预赛方案和具体推荐办法,可由学院团委配合做好宣传通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参赛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务办报名。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选拔,并于4月1日前将参加复赛的推荐选手信息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至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应昵妮
老师处。
学校将在4月
16日
组织复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于4月27日进行决赛,将选拨出的前六名选手((已在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中获一、二等奖的选手不列入选送范围),将他们的竞赛视频、校赛总结材料和参赛选手信息表等(具体要求见附件3)寄送至绍兴文理学院“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竞赛组委会将在2016年6月初组织评审专家对选手视频进行评审,按照得分高低取排名前30%的选手参加省赛决赛,并确定获得三等奖的选手名单。每校入选决赛人数不超过3名。
七、校级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获奖选手将获得相应的素质学分,按照《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宁大政[2010]216号)的要求,一等奖获得2个素质学分,三等奖及以上获得1.5个素质学分、参加校级以上竞赛的学生可获得1个素质学分。
六、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宁波大学教务处
2016
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