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专)
科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2016-2017学年校历,本学期本(专)科生期末考核定于2017年6月15日至19日(提前考核部分)及6月20日至6月27日进行。考核时间为:上午8∶45-11∶15;下午13∶45-16∶15;晚上17:30-20:00。根据《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宁大政(2008)125号),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核工作,促进考风、学风建设,请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考核的宣传动员及组织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教务处负责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考核工作的组织、检查、监督和评估,各学院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各学院一定要严格把好试卷质量关和成绩评定关,防止降低试卷质量和评分标准现象,杜绝人情分。
3.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和《监考规程》,按时到位并认真监考,履行监考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发现有迟到、监考不严等,将按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4.学生参加考核必须携带含有照片的校园卡或一卡通。
5.学校组织校级巡视组,负责对监考教师的监考工作及学生的考核纪律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与评估,各学院组织院级巡视组并向教务处备案;校级巡视组在巡视前将进行培训,明确职责。
6.本次考核的考务办公室设在5号教学楼102室。各监考教师请于考前45分钟到所在学院签到并领取试卷(非开课学院的公共基础课的监考教师只需签到不需领卷),校级巡视人员请于考前15分钟到1号教学楼318标准化考场监控室签到并值班,院级巡视人员请于考前15分钟到5号教学楼102考务办公室签到后到各考场巡视。
7.各学院须及时将采取闭卷、开卷、“一页开卷”等考核方式的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归档,对于采取其他考核方式的,学院也应将考题(或选题要求)、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等评分依据材料归档保存。
8.在每门课程结课考核之日起4天内,教师应通过教务系统及时输入并提交学生成绩。若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成绩的,将按《宁波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1)188号)予以处理。
请各有关学院、单位务必做好考核的各项准备和具体落实工作,并及时传达和检查执行情况。
教务处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附件1:
校级巡视组巡考安排表(提前考)
考核时间 |
组长 |
成员 |
考务值班 |
6月15日下午 |
李学兰 |
李慧仙 |
况丽霞 |
6月15日晚上 |
姜文达 |
孙鑫君 |
章静芸 |
6月16日下午 |
李俊华 |
张 维 |
王海燕 |
6月16日晚上 |
王晓东 |
俞 昉 |
吕 馨 |
6月18日下午 |
姜文达 |
林 萍 |
蒋世婕 |
6月18日晚上 |
李学兰 |
孙鑫君 |
艾明阳 |
6月19日上午 |
姜文达 |
张 维 |
葛 翔 |
6月19日下午 |
李俊华 |
林 萍 |
严水英 |
6月19日晚上 |
王晓东 |
俞 昉 |
周永红 |
注:
1.巡考职责:
①负责对监考教师的监考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与评估。
②负责对学生的考核纪律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与评估。
2.组长在考务办公室
值班,组织协调巡考事宜,负责处理对违纪事件的取证。
3.巡视考场:每场考试前由组长统一安排。
4.考务办公室设在5号楼102室,联系电话:87600471。
5.校、院级巡视人员于上午8:30、下午13:30、晚上17:15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巡视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考务办公室。
附件2:
校级巡视组巡考安排表
考核时间 |
组长 |
组员 |
组员 |
考务值班 |
6月20日上午 |
姜文达 |
陈 涛 |
龚朝辉 |
赵海云 |
6月20日下午 |
李学兰 |
石 慧 |
李慧仙 |
朱剑琼 |
6月20日晚上 |
李俊华 |
王红阳 |
|
周永红 |
6月21日上午 |
王晓东 |
李包庚 |
陈 煜 |
严水英 |
6月21日下午 |
李俊华 |
曲 蓉 |
邵 丽 |
李寄望 |
6月22日上午 |
姜文达 |
陈柏华 |
龚文杰 |
章静芸 |
6月22日下午 |
李学兰 |
陈道裕 |
骆明伟 |
赵海云 |
6月22日晚上 |
王晓东 |
王蕾 |
|
艾明阳 |
6月23日上午 |
姜文达 |
庞菊爱 |
王智腾 |
蒋世婕 |
6月23日下午 |
王晓东 |
王红阳 |
朱学庆 |
章静芸 |
6月23日晚上 |
李学兰 |
刘干斌 |
|
吕 馨 |
6月26日上午 |
李俊华 |
狄智奋 |
金一波 |
吕 馨 |
6月26日下午 |
姜文达 |
王 蕾 |
周洵瑛 |
赵海云 |
6月26日晚上 |
王晓东 |
黄海波 |
|
艾明阳 |
6月27日上午 |
姜文达 |
李本伶 |
吴立爽 |
葛 翔 |
6月27日下午 |
李学兰 |
郭智勇 |
邵一骏 |
王海燕 |
6月27日晚上 |
李俊华 |
赵丽君 |
|
蒋世婕 |
注:
1.巡考职责:
①负责对监考教师的监考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与评估。
②负责对学生的考核纪律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与评估。
2.组长在考务办公室值班,组织协调巡考事宜,负责处理对违纪事件的取证。
3.巡视考场:一组:3号楼、4号楼、阶三至阶五
二组:5号楼、6号楼
三组:1号楼、2号楼、阶一、阶二
4.考务办公室设在5号楼102室,联系电话:87600471。
5.校、院级巡视人员于上午8:30、下午13:30到考务办公室签到,进行第一次巡考;上午10:00、下午15:00左右进行第二次巡考,巡视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考务办公室。
附件3:
院级巡考安排
考核时段 |
负责学院 |
6月20日上午 |
商学院 |
6月20日下午 |
法学院 |
6月20日晚上 |
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院 |
6月21日上午 |
百家乐
|
6月21日下午 |
体育学院 |
6月22日上午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6月22日下午 |
外国语学院 |
6月22日晚上 |
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 |
6月23日上午 |
音乐学院、海洋学院 |
6月23日下午 |
理学院 |
6月23日晚上 |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6月26日上午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
6月26日下午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6月27日上午 |
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 |
6月27日下午 |
海运学院 |
注:
1.本次考核考区分布在1-6号教学楼。
2.院级巡考人员除负责以上时段外,还需负责本学院考核课程的巡考工作。
3.巡考职责:
(1)负责对监考教师的监考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与评估。
(2)负责对学生的考核纪律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与评估。
4.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巡考事宜,负责处理对违纪事件的取证。
5.考务办公室设在5号教学楼102室,联系电话:8760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