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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2 发布作者:教务办 阅览数:

各学院:

期中教学检查是一项常规性的教学管理工作,是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的有效举措。望各学院在对可能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检查的基础上,根据以下要求做好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请各学院做好课堂教学(包括实验、实习)状况的自查工作,检查教师教学的基本规范和学生的课堂纪律。学校将组织看课活动,由各学院进行交叉看课(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具体安排见附件3。看课人员为学院教学副院长或教学督导,且要求合计看课12门次,并做好记录。学院教务办要根据总课表(附件4)做好计划并核实课表,看课任务完成后做好统计表(附件2)。统计表和12份看课记录表(附件1)在第十三周末上交教务处(其中统计表还需发电子邮件)。

2、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档案进行抽查,检查教学档案归档的规范情况(课程考核命题稿,学生试卷,A/B空白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课程教学档案表,课程成绩单,课堂学习情况记录表,教学日历及A、B卷重复率,学生试卷统分情况,题型题量情况)。学校将组织人员在11周进行检查,每个学院抽查20门课程。

3、检查学生实时评教环节的实施情况。要求学院进一步做好学生实时评教的动员组织工作,学校将于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统计各学院的实时评教参评率,该结果将做为学院专项目标考核中教学检查一项的重要依据。

二、教学检查的安排

1、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第10-12周,根据上述教学检查的内容及学院的具体情况制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5月4日(第9周周五)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教务处。

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并于6月1日(第13周周五)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教务处。

3、学校将对第1、2项检查的结果进行公布。

联系人:李寄望(黄陈月莉楼204室,电话88841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教务处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宁波大学看课记录表 附件2、宁波大学看课统计表

附近3、宁波大学看课安排表 附件4、全校总课表

附件5、试卷及教学档案检查表

公告附件如下: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