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浓郁我校创新创业氛围,切实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学校将举办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同时将该项赛事作为2016年浙江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内预选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5年7月—2015年12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宁波大学学生科研管理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三、竞赛要求
1、本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根据《“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相关要求竞赛分为创业计划竞赛和创业实践挑战赛。
创业计划竞赛:参赛者须为宁波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条件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学历授予单位为宁波大学)均可参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条件的在校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竞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竞赛要求参赛者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包括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营销人员等),并以小组的形式参赛。目前参赛小组的建议人数为4-6人,鼓励跨学院组队参赛(一般情况下由掌握核心技术或提出新商业模式的学院作为申报单位,小组成员也可通过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四、竞赛流程安排
整个大赛分为动员立项、参赛准备、校内竞赛等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立项阶段(2015年6月—7月)
(二)参赛准备阶段(2015年7月—9月)
1、校团委将结合竞赛的进程,在短学期组织创业大赛交流会。届时将邀请往届优秀获奖团队成员、优秀指导教师就参赛的心得体会、作品完善、竞赛准备等方面进行交流分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团委书记、分管科研的负责老师以及有意向参赛的同学积极参与。
2、参赛团队根据竞赛要求,在暑期进行市场调研、行业分析、财务分析等工作,并撰写项目的执行概要。
(三)校内竞赛阶段(2015年10月至12月)
1、执行概要竞赛阶段
本届竞赛第一轮项目选拔将以项目执行概要评审的形式进行,每支参赛团队只需上交作品申报书和执行概要(不超过3000字)。各创业团队将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执行概要(合并装订,一式三份)等相关材料汇总好于9月15日之前报送博冠楼203-2室,电子稿(pdf版本)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学校决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并于10月初公布入围名单。
2、书面作品评审阶段
经过执行概要评审,确定入围的项目,校团委将组织评委对书面作品进行评审,本轮评审不再进行项目淘汰。各参赛团队按照书面作品撰写相关要求,在原有执行概要基础上撰写完整的项目文本。
3、秘密答辩阶段
进入决赛的作品将于12月中旬进行秘密答辩。各学院团委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项目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合并装订、一式三份)在答辩前上交校团委。学校将根据书面作品成绩和秘密答辩成绩综合评定出最终获奖团队。
五、奖励措施
1、参加竞赛和获奖的同学可根据《宁波大学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学分标准表》规定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2、指导教师及获奖学生其他各类奖励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常老师 87600057 博冠楼203-2
附件:
1、 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预报名项目汇总表
2、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
3、执行概要写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