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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奖评定】宁波大学关于2014-2015学年本、专科生荣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4 阅览数:

为做好2014-2015学年本、专科生荣誉奖评定工作,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2﹞93号),特提出如下要求:

1.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2﹞93号)规定的条件、名额和程序进行评选或推荐。

2. 在“三好学生”评选中,要求申请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良好及以上等级,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学生(因病或残疾)例外。

3. “十佳学生”、“学生标兵”和“先进大学生集体”推荐表后应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果推荐名额大于一个,请在推荐材料百家乐写上推荐顺序)

4. 评奖日程安排同奖学金评定时间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奖学金评定实施意见》,结合本学院实际,将评优评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荣誉奖相关材料请于1110之前送交学生事务中心1号窗口。

5. 《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申请表》请下载附件1。

6. 各学院在送报荣誉奖获得者(三好、优干)名单时,按“姓名××(学号××)”结构,用“Word”文档格式,仿宋五号字,每行四名学生(格式请参照附件3。除打印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外,再发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十佳学生”、“标兵学生”和“先进大学生集体”(先进大学生集体申请表请下载附件2)仅递交纸质材料即可。

7. 党委学工部设立荣誉奖评选咨询、监督电话:87609806,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师生们对学院的评奖工作有异议,请及时反映;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

8. 联系人:龚倩慧    联系电话:88805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学生事务中心1号窗口

 

  附件:相关材料

 2014-2015学年非学业因素汇总表

 体质测试汇总表

                       宁波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