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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9 阅览数:

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选树身边党员的模范典型,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校共评选校级优秀共产党员70名(教工党员50名、学生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推荐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下属党委(总支)。详见附件1。

二、推荐对象

优秀共产党员:重点推荐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建议优先推荐之前产生“万名好党员”推荐对象。详见附件2。

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基层教工党务干部中产生,建议优先推荐之前产生的“千名好支书”推荐对象和“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入围对象。详见附件2。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重点是基层党支部。

推荐对象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基层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副校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一般不予推荐;中层党员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

三、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事事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勇于担当克难攻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创造性地推进本地本单位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廉洁奉公,率先垂范,善于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做好工作,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中央、市委和学校党委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切实履行抓党管党重要职责,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重视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四、推荐程序

1.各下属党委(总支)组织推荐。下属党委(总支)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筛选。在民主推荐或评选的基础上,经公示、党委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2.学校党委组织评选。学校党委组织评审组,评选确定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遴选提出建议名单,向省委教育工委、市委教育工委推荐“两优一先”初步人选。

五、工作要求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是我校纪念建党95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下属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真正把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突出、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加强宣传引导,使推荐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把推荐出的先进典型作为“两学一做”的生动教材,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请于5月10日(周二)前,将推荐对象的《推荐和审批表》纸质版连同电子版报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卢佳芳;联系电话:87600245、632373;办公地点:安中大楼1007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先推荐名单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6.填表说明

 

                               校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