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展示成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我市高校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总结与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核心价值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政理论研究、思政理论课改革、宣传引导、社会实践、文明校园(包括文明寝室)、安全稳定(包括网络信息安全)、学生服务和思政队伍建设等方面,突出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进行全面梳理与总结,充分展示各校在2016年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所树立的新理念、构建的新思路和实施新举措所取得的新成果,积极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
二、201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推荐评选
(一)评选奖项
优秀大学生(全校范围内研究生两个名额)
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评选条件和标准:
品行端正,严于律己,诚信重诺,德育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心班团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学习勤奋,积极上进,综合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综合表现突出,近两年内曾获以下奖项之一:校级荣誉称号、一等奖学金、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充分发挥个人模范带头、示范引领作用,深受广大师生好评。
三、工作要求
申请人将《2016年宁波市高校“优秀大学生”推荐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20日上午11点之前上交至学工办203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候)
联系人:薛鹏达,联系电话:6986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