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与捐赠方沟通,2016-2017学年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1. 宁波大学甬籍学子;
2. 在校在读学子(休学、退学以及实习、工作学子不含在内);
3. 成绩优秀,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4. 2016-2017学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评选名额与资助金额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学生资格审核、预推荐,由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确定最终名额和资助金额。
三、推荐程序
1. 学生于3月10日下午13点前向所在学院学工办(博观楼203)提交《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按照附件1sheet2填写说明填写再正反面打印)、《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暂不提供)和加盖公章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新生为上一学期)。
2.学院审核后于3月13日11:00前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信息填入《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汇总表》,将汇总表电子稿以“学院名称+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命名后发送到songyufan@baijl88.com,并将学生交送的申请表、成绩单和汇总表纸质稿盖章后交送到学生事务中心二楼2号窗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600058,662700(短)。
附件:1.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