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乐

【非学业因素】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7 阅览数:

班级

根据《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宁大政[2012]92号),特开展2016-2017学年本、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操作方式与评价标准

2016-2017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通过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非学业因素应用完成。

申报方法: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非学业因素应用进行申请,网址://ehall.baijl88.com,为保证正常使用,推荐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使用学生登录账号为学生学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后6(原始密码修改过的学生为自己修改的密码。港澳台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密码为相关证件号的后6位。班主任辅导员登录账号密码为内网信息门户个人账号密码。评价分为评审准备、学生自评、班组评议、学院评价、学校终审五个阶段进行。

评价标准参照《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宁大政〔201292号)。

二、时间推进安排及注意事项

1.评审准备阶段(61—63日):各学院就评审系统进行运行准备,确认班级情况及各班学生名单,名单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基本信息学工队伍应用获得,如有问题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

2.学生线下自评阶段(67—69日)学生根据非学业因素的内容和评价标准,进行线下客观自评。

3.班组评议阶段(610—613日)根据每个人的自评,班主任组织班组评议,对有问题的及时修改,并将最终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4.学生网上申请阶段(614日—616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非学业因素应用根据班级内的公示结果完成非学业因素自评和申请。请各班级务必确认每位在籍学生均完成自评申请工作,特别关注延长学业学生、休学返校更改班级的学生(休学学生不需要评价,但出国交换、在其他高校交换的需要评价)。

5.班主任审核阶段(617—619学生申请提交后,班主任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系统将自动流转给学院辅导员评审需要修改的班主任在系统中直接修改,或退回学生修改并再次提交申请。

6.学院公示评价阶段(6月20—623日):学院辅导员就班主任的评审结果在系统内进行审核不需修改的直接审核通过,需要修改的系统中直接修改通过,或退回班主任修改经班组修改后审核通过。审核结果书面版反馈给各班级由学生逐一签字确认电子版于学院内网公示。学生如确需修改学院评审结果,需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经负责辅导员审核后方可进行系统内修改。学院辅导员审核通过后经学院归口辅导员审核提交后,系统自动流转给学校评审

 

7.学校审核阶段(624—628日):学校就各学院提交的评价结果进行学校终审,终审结束后不得修改。终审结果由学院自行存档。

三、相关说明

1.班级应严格对照非学业因素各评价指标的评价依据进行评审,特别做好文件解读与公示工作;

2.学生正式自评前,建议各班级请部分学生干部进行试用操作,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非学业因素应用尚存在系统不稳定和需完善之处,各班级操作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沟通,以便协调解决;

4.2016级阳明学院目前尚未分流学生的评审工作统一由阳明学院完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87600058/662700

         

附件:

非学业因素-学生操作手册

非学业因素-班主任操作手册

百家乐 学工办

20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