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流程(操作说明)】
一、申请(10月12日——10月17日)
1、学业奖学金申请:
细则见附件
(1)个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稿)
(2)班长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
(3)2017级研究生《申请表》后须附学生个人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申请者将纸质稿交至班长,班长收齐后上交至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电子稿班长统一发送至xiejiayin1985@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学业奖学金】+班级”,申报截止时间10月17日(周二)下午15:00前。
2、捐赠类奖助学金(各1个名额)
评比细则见附件。
个人填写《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学金”申请表》、《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申请表交纸质稿,汇总表需交纸质稿+电子汇总表);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请,并按照表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行将纸质稿上交至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电子稿打包并交至xiejiayin1985@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捐赠奖助学金】+班级+姓名”申报截止时间10月17日(周二)下午15:00前。
二、审核(10月18日——10月20日)
学院统一审核、评审
三、公示(20月23日——10月25日)
学院网站公示
四、上报(10月26日)
将奖学金数据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百家乐
研工办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2017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及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