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宁波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百家乐
校长奖学金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宁波大学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用于奖励综合素质最为优秀或在某一方面专长特别突出、表现特别优异并为学校赢得荣誉、对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学生。
宁波大学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全校总计10名,每人奖励8000元人民币。
二、评选范围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学年符合特等奖学金条件,连续两年获得特等奖学金者(含本学年符合条件者)优先。详见《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18〕84号)。
(二)本学年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学术研究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突出荣誉,为社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具体如下:
1. 在社会主义道德培养及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方面表现突出,为推动我校德育教育或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在我校、宁波地区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例如具有见义勇为、抗震救灾、边区支教、无私奉献等具体实际行动;
2. 除学校有明确考核的课程外,在专业学习相关的领域取得杰出成绩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例如发表具备一定影响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影视作品、网络作品或完成具有市场及商业化前景的优秀发明与创新科技项目等;
3. 以个人的力量,在社会公平正义、人类生存环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 代表学校、地区或国家参加文艺、体育类竞赛并取得显著成绩、争得荣誉的;
5. 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荣获全国性荣誉称号的。
四、评选时间
2018年9月30日——10月12日
申请者将纸质稿上交至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电子稿打包交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统一为“【校长奖学金】+姓名”,纸质与电子稿上交时间为10月9日上午12:00前。
五、评选原则
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实行学院和学校二级公示制度。
六、本通知解释权归线上百家乐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奖咨询、监督电话: 87600058(齐老师)投诉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