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2013年研究生奖助学金、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开始,按照《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19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现将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个人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如出现不符合资格者申请,取消其当年评比其他奖助学金资格,该班该名额取消不替补。各奖学金之间不兼得,奖助学金可兼得,优秀推免生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
二、评定依据(可查阅研究生手册)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奖办法参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2)155号文件),《线上百家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教院文字 [2013]18号)》,《百家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研究生本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百家乐
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价成绩申请表》,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宁波市研究生助学金。
评定办法参见《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政府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补充说明:2013年的评定,助学金侧重于为研究生的职业发展考虑,名额向毕业生倾斜,同等条件下,就业积极的贫困生优先。)
研究生本人填写《宁波市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附《宁波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3、优秀推免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研究生、杰出研究生荣誉奖章、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奖办法参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19号文件),《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78号文件),《百家乐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补充说明:三好研究生评定条件中“并获当年度优秀奖学金”放宽至“并达到当年度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研究生本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
4、绣山清寒奖学金、华夏新生助学金。
评奖办法参见《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学金”条例》(宁大政〔2001〕76号文件)和宁波大学“华夏新生助学基金”有关规定。
研究生本人填写《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学金”申请表》、《华夏新生助学基金申请表》。
三、名额分配及院内细化评比标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6个。研一研二研三均可申请。评比细则及所需表格见附件1。申请国家奖学金除上交《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需上交《 百家乐
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价成绩申请表》(附件1)。电子稿打包交至nbujsjyky@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国家奖学金】+姓名”,纸质稿上交至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申报截止时间10月19日下午16:00。
2、宁波市研究生助学金。名额25个。评比办法见附件2。电子稿交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统一为“【市政府助学金+班级姓名】,纸质稿上交至院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已上交《家庭情况调查表》的无需上交其附件,申报截止时间10月19日下午16:00。
3、绣山清寒奖学金、华夏新生助学金。名额各1名,共2名。评比办法见附件4。电子稿交至本benpao6699@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绣山清寒】/【华夏新生】+班级姓名”,纸质稿交至院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申报截止时间10月19日下午16:00。
4、优秀推免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杰出研究生荣誉奖章、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及评比细则见附件4。请班长负责整理好研究生奖学金、三好研究生申请表格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上报,电子稿交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统一为“【荣誉+奖学金】+班级”,纸质稿交至院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推免生奖学金奖两类奖项由个人将材料上交至西区博观楼203-2。申报截止时间10月23日16:00。
四、评定时间和内容安排
1、10月14日—10月16日,在学院内网公布研究生奖助学金、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的名额和评奖办法,并设定具体评定时间。研究生个人对照评定条件,根据相关文件,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0月16日—10月19日选取国家奖学金提交国家奖学金、宁波市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选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学生代表2名,并公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名单。
3、10月22日,学院根据评定条件,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采取议决和票决相结合的方式评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
4、10月16日—10月23日,班长负责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上报研究生奖学金、三好研究生申请表格;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推免生奖学金奖两类奖项由个人自行向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申请。
5、10月22日—10月26日,学院公示国家奖学金、宁波市研究生助学金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各类奖助的个人申请表、学院推荐汇总表盖章后报送研工部。
6、10月31日前,研工部组织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全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7、11月初,研工部对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个人荣誉称号获奖候选人进行审核,报学校审议,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五、材料要求说明
1、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宁波大学,评审截止日以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原件为准(包括获行政性、社会性表彰材料),用稿通知不予采信。
2、2013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和2012年度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可以作为2013年评定材料,不受发文时间限制。
3、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绩和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绩新成果。
4、国家奖学金申请需附成绩单、各类证书、奖状、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通知解释权归线上百家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联系人:常文豪 电话:87600057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国家奖学金评选文件及申请表格
附件2 宁波市政府研究生助学金评定文件及申请表格
附件3 绣山清寒奖学金、华夏新生助学金评选文件及申请表格
附件4 优秀推免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研究生、杰出研究生荣誉奖章、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文件及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