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更好地完成资助的后续工作,现要求曾受过各类资助的毕业生,填写相应的表格:
表一《宁波大学受资助毕业生情况反馈表》,填写对象为曾受过“宁波市慈善助学金、江盈助学金、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香港甬港联谊会家乡慈善助学金”等助学项目资助过的学生。其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可不填此表。
表二《2014届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表三《2014届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录入表》,填写对象为在校期间曾获得过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上述表格均只需交电子稿,学生填完后,请仔细审核于4月17日之前发送邮箱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龚倩慧;联系电话:888058。
附件:受资助毕业生所填表格
学生资助与行政事务中心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