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台州商会为支持宁波大学的人才培养,激励宁波大学台州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努力进取认真学习、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将在宁波大学设立“宁波市台州商会”助学金(相关评定与管理办法见附件一)。现就评定“宁波市台州商会”助学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宁波大学在读的台州籍成绩优秀、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其中一二年级本专科学生优先。
二、资助名额及资助标准
每年资助学生30名,每人每年3600元。
三、申请资助的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非学业因素评价无不合格项;
2.成绩优良,学习刻苦,必修课无不合格项;
3.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为当年在档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定程序及要求:
1、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宁波大学资助申请表》(附件二)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
2、各学院对照资助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学院不限名额)报学校学生发展与服务处,经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审核后报资助方核定批准。
3、获资助学生在每学年期末必须撰写总结汇报(内容包括:学业成绩、学习心得及生活状况),提交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并由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将报告副本转交至资助方。
4、请于10月8日前将纸质申请表交至学工办203-1,电子版汇总表(附件三)发至[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87600058。
附件一:《宁波大学“宁波市台州商会”助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二:《宁波大学资助申请表》
附件三:《“宁波市台州商会”助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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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