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我校拥有工商注册营业执照、从事电子商务(淘宝网店)的学生进行创新学分的集中认定。
1认定对象
我校已工商注册成功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在校生法人或从事电子商务(淘宝网店)的全体学生
2工商注册类认定程序
(1) 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于2015年3月31日前填写《宁波大学学生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工商注册类)》(见附件一)纸质版一式3份;
(2) 提交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原件,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3份作为佐证材料;
(3) 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创新学分申请平台提交相关申请;
(4) 学生处依据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复核
(5) 校教务处进行终审
3 工商注册类创新学分认定标准
(1) 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注册;
(2)执照注册地址为宁波大市范围内;
(3) 如果之前申请过,现达到新的相应等级可补差额学分;
(4)营业执照法人创新学分等级标准: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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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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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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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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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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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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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电子商务类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于2015年3月31日前填写《宁波大学学生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电子商务类)》(见附件四);
(2)将网店后台真实姓名、网店等级处截图作为存档依据,一式三份上交到学工办(博观楼203-2)常老师处;
(3)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创新学分申请平台提交相关申请
(4)学生处依据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复核
(5) 校教务处进行终审
5电子商务类创新学分认定标准
(1)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注册;
(2)开店时间必须达到6个月以上;
(3)如果之前申请过,现达到新的相应等级可补差额学分;
(4)网店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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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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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钻或相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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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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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钻及以上或相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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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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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常老师(87600057/18857496343)
地点:博观楼203-2
附件
1.宁波大学学生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工商注册类)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范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范本
4.宁波大学学生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电子商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