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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港研修】关于选拔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开展第四届(2015年)甬港大学生互访研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7 阅览数:

各位同学:

 香港知名宁波帮人士、浙江省爱乡楷模、宁波市荣誉市民、香港宁波同乡会创会会长李达三先生为促进我校与香港中文大学(以下简称香港中大)的交流合作,于2011年捐资设立宁波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李达三国际交流发展基金,用于资助两校开展师资交流与互聘、学生交流与互访、科研申报与合作。从2012年至今,甬港大学生互访研修计划已经顺利举行三届,今年暑期,我校将与香港中文大学再次合作举办第四届互访研修计划,现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生选拔优秀学生20名,报名选拔方式采用先书面申请,再材料审核,后面试选拔的形式,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选拔条件

㈠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大方得体、善于交流;

㈡英语要求:非英语专业要求CET四级或雅思5.5以上,英语专业要求专业四级、CET六级或雅思6.0以上;

㈢同专业年级排名前40%

㈣具有市级以上荣誉或文艺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三、活动时间

17月上旬,接待香港中大师生在甬举行研修活动;

27月中旬,我校师生赴港参加研修活动。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1116:00

六、选拔工作安排

511日(含)前受理申请材料;

5月中旬,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5月下旬,组织面试,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并开始办理赴港手续。

七、参访费用

本次甬港互访研修计划所需餐费、住宿费、课时费、参访费等由李达三国际交流基金资助,学生负担本人服装费、办证费、保险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注:

1、请随附在校历年成绩单和英语能力证明,都要加盖学院公章,其他佐证材料请酌情附上,务必保证积点分排名等情况真实可靠。将《报名表》及相关附件材料递交至所在学院学工办(博观楼203-2)审核好后,直接交至港澳台办公室(安中大楼704室);

2、务必请学院认真审核《报名表》中各项信息及附件材料,;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常老师,办公电话:87600057888057

王老师,办公电话:87600002888002)。

 

02宁波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互访研修计划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