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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信息】关于评选2014年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5 阅览数:
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 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 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 2010 151 号)等文件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 2014 年度 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 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1 、在 2014 年度参加《宁波大学 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 评定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各类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或荣誉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申报。
2 挑战杯 类竞赛不在 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 申报范围内。
二、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详见《宁波大学 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 评定办法(试行)》(附件 1 )。
三、申报要求与程序
1. 本次 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 评奖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发展与服务处组织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应的申请表(附件 1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交至所在学院学工办。
3. 学院初审后,以学院为单位根据申请表格要求报教务处审核。
4. 学院在完成相关审核于 511 日16:00前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及 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 申请汇总表交至学工办203—1 龚倩慧老师处 ,另需发送 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 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至gongqianhui @baijl88.com
5. 对于由跨学院学生参赛的获奖团队,申报工作由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进行,其他学院不能重复申报
6. 个人或团队在同一竞赛项目取得多级名次者,或既有团队名次又有个人名次者,只按最高等级奖励。
四、相关联系人
学工办:龚倩慧老师 564996 87600058 
 
           教务处、学生发展服务处                      2015 5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