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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开展百家乐 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 阅览数:

各位研究生: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个人荣誉评定工作的通知》,现百家乐 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坚持博硕分开不同年级分别评定的分层分类原则

3. 体现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兼顾原则。

二、评定类别及依据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13级、2014级、2015

评奖办法参见附件《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476号文件),《线上百家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教院文字 [2015]7号)。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4级、2015

评奖办法参见附件《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宁大政(201457号文件),《线上百家乐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教院文字 [2015]8号)。 

    3.优秀奖学金2013、单项奖学金2013、三好研究生2013级、2014、优秀研究生干部 2013级、2014

评奖办法参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19号文件),《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78号文件),《百家乐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4、捐赠奖助学金:绣山清寒新生奖学金2015  

    评奖办法参见《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学金”条例》(宁大政〔200176号文件)

  三、评比条件及名额 

    1、国家奖学金2013级、2014级、2015 

   评选条件见附件。硕士生每人20000百家乐 今年被分配7个名额。 

    2、学业奖学金 2014级、2015

  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2014级和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符合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其奖励标准和等次详见下表。

 (1)2014级研究生

奖励等级

范围和比例

奖励标准(万元)

一等奖学金

20%

1.20 

二等奖学金

60%

0.80 

三等奖学金

20%

0.60 

(2)2015级新生

奖励等级

范围和比例

奖励标准(万元)

一等奖学金

推免生等

1.20 

二等奖学金

其他一志愿等

0.80 

三等奖学金

除一、二等之外

0.60 

注:2014级采取评审制,2015级新生采取审核制。2015硕士新生,获一等奖学金范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于985211高校宁波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获二等奖学金范围:其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其他毕业于985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三等奖学金范围:除一、二等之外的新生。 

 

3.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2013级)

参评对象为基本学制内具有中国国籍的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

类 别

奖学金金额(每人每年)

获奖比例

优秀奖学金

1000元

10%9名

单项奖学金

500元

24%21名

4.捐赠奖学金2015级  

类 别

奖学金金额(每人每年)

获奖人数

绣山清寒新生

奖学金

3000元

1

5.个人荣誉: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2013级和2014级)

类 别

获奖研究生比例

奖励形式

三好研究生

10%19名

奖品

优秀研究生干部

3%6名

注:2014级研究生荣誉奖评比条件,原则上三好研究生应被推荐获得当年度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原则上应被推荐获得当年度的二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其余条件参照荣誉奖评比文件。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上交:

(1)《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稿

(3)《百家乐 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价成绩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4 成绩单、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者将纸质稿上交至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电子稿打包交至benpao6699@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国家奖学金】+姓名”,申报截止时间1017(周六)下午15:00。 

2、学业奖学金

(1)个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稿) 

2)班长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

315级研究生《申请表》后须附学生个人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14级研究生《申请表》后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者将纸质稿上交至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电子稿打包交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统一为“【学业奖学金】+班级”,申报截止时间1017(周六)下午15:00。 

 3、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及评比细则见附件。 

  (1)个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需纸质稿)表格后需另附课程学习成绩表、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个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需纸质稿) 

  (3)班长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需纸质稿和电子稿) 

   申请者将纸质稿上交至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电子稿打包交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统一为“【奖学金荣誉称号】+班级”,申报截止时间1017(周六)下午15:00。 

 4、绣山清寒新生奖学金。1名。评比办法见附件。 

  (1)个人填写《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学金”申请表》(需纸质稿)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请, 将纸质稿上交至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电子稿打包交至benpao6699@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绣山+姓名”,申报截止时间1017(周六)下午15:00。 

四、评定时间和内容安排 

11013日—1017日,在学院内网公布今年研究生奖助学金、个人荣誉称号的名额和评奖办法,并设定具体评定时间。召开不同年级研究生会议。研究生个人对照评定条件,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对应表格,并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1019日—1026根据申报情况,结合评定细则。召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定拟获奖候选人。

31026日—116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各类奖助的个人申请表、学院推荐汇总表盖章后报送研工部。  

 

  五、材料要求说明 

1、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宁波大学,评审截止日以201491日—2015831日期间取得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原件为准(包括获行政性、社会性表彰材料),用稿通知不予采信。    

2、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绩和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绩新成果。  

3、国家奖学金申请需附成绩单、各类证书、奖状、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包)。 

 

  六、本通知解释权归线上百家乐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奖咨询、监督电话: 87600719(朱老师)  87600057(常老师) 

 

    投诉信箱:benpao6699@ 126.com  

 

附件:全部

 

   

                                                                                       院评委会

201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