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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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研究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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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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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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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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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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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究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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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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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级研究生荣誉奖评比条件,原则上三好研究生应被推荐获得当年度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原则上应被推荐获得当年度的二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其余条件参照荣誉奖评比文件。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上交:
(1)《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
(2)《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稿)
(3)《百家乐
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价成绩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4) 成绩单、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者将纸质稿上交至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电子稿打包交至benpao6699@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国家奖学金】+姓名”,申报截止时间10月17日(周六)下午15:00。
2、学业奖学金
(1)个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稿)
(2)班长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
(3)15级研究生《申请表》后须附学生个人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14级研究生《申请表》后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者将纸质稿上交至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电子稿打包交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统一为“【学业奖学金】+班级”,申报截止时间10月17日(周六)下午15:00。
3、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及评比细则见附件。
(1)个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需纸质稿),表格后需另附课程学习成绩表、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个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需纸质稿)
(3)班长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需纸质稿和电子稿)
申请者将纸质稿上交至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电子稿打包交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统一为“【奖学金荣誉称号】+班级”,申报截止时间10月17日(周六)下午15:00。
4、绣山清寒新生奖学金。共1名。评比办法见附件。
(1)个人填写《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学金”申请表》(需纸质稿)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请, 将纸质稿上交至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2),电子稿打包交至benpao6699@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绣山】+姓名”,申报截止时间10月17日(周六)下午15:00。
四、评定时间和内容安排
1、10月13日—10月17日,在学院内网公布今年研究生奖助学金、个人荣誉称号的名额和评奖办法,并设定具体评定时间。召开不同年级研究生会议。研究生个人对照评定条件,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对应表格,并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10月19日—10月26日,根据申报情况,结合评定细则。召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定拟获奖候选人。
3、10月26日—11月6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各类奖助的个人申请表、学院推荐汇总表盖章后报送研工部。
五、材料要求说明
1、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宁波大学,评审截止日以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原件为准(包括获行政性、社会性表彰材料),用稿通知不予采信。
2、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绩和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绩新成果。
3、国家奖学金申请需附成绩单、各类证书、奖状、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包)。
六、本通知解释权归线上百家乐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奖咨询、监督电话: 87600719(朱老师) 87600057(常老师)
投诉信箱:benpao6699@ 126.com
附件:全部
院评委会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