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乐

【科研创新】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0 阅览数: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2016年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保证工作完成质量,选拔、推荐最优秀的学生科研项目,学校从即日起受理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要求

1.根据各学院2015年学生科研考核成绩,近几年“挑战杯”、“创青春”竞赛成绩,结合学院特点,对项目进行分配,各学院分配数量请见附件一。建议申报项目可在2015年校“挑战杯”竞赛,2015年SRIP项目等具备一定研究基础、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中选拔产生,经学院评审,择优选拔。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量范围内自行确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具体申报数量,研究生项目数量不超过总项目数的1/3。项目总数超过5项的学院至少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每个项目需配置至少一位专业指导教师,所有项目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相关指导教师在研课题相结合。

3.项目负责人上一学年积点分必须名列年级50%以内,且相关专业课程成绩名列班级20%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2014级本科生或2015级研究生。

5.曾参与各级学生课题研究但未能按时结题的学生,不能参与申报本项目。

6.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两位)同期参与研究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7. 请申报人务必于2016年1月10日16:00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稿上报至团委(博观楼203冯老师处,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院团委科研部邮箱nbujsjyky@163.com

三、项目管理

1.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是浙江省最高水平的学生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自主经费为5000—10000元。

2.申报项目一经立项必须按时完成、顺利结题,否则将直接影响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名额。

3.各学院推荐项目未能通过省级项目立项审批的,将作为学校校本级立项。

4.项目管理其他事宜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相关规定,或咨询团委、院团委科研部相关人员。

联系人:冯老师:87600057

        冯镜磊:623170

 

 

 

附件:

2、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3、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4、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5、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宁波大学百家乐 学生科研管理工作小组

(团委代章)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