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导师、各位2016届毕业生:
完成《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工作是毕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表本人填写、班主任(导师)填写完成后,由宁波大学审定后签署意见并盖校章最终放入学生档案,如有不符要求者,将退回重填。
为认真做好2016年的该项工作,根据学校布置,将该项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如下:
1、必须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第二页上‘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
2、其他补充
(1)要求在3月13日前召开填写该表的班会,说明填写事宜。
(2)一定要如实填写该表,先拟草稿并经班组核实后慎重填写。
(3)详细的填写要求见附件1/2。
请班长在3月20日中午12:00前将该表按班级统一收齐,按学号整理后交学工办常文豪老师处。
电话:87600057 656343 办公室:博观楼203-2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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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