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派遣学生赴塞尔维亚合作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交换学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换学校:
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University of Novi Sad)
专业课程清单://www.uns.ac.rs/index.php/en/studies/study-programs/study-program-in-english-language
交换时间:
2017
年
2
月底—
2017
年
6
月
英语要求:有英语四、六级成绩;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较强,能适应全英文环境下的学习。有托福、雅思成绩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对象:宁波大学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专业不限,与自己所读专业对口,专业与课程请参看国外学校官网。附件四为该大学英文授课专业。
三、报名要求:(1)专业课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2)家庭经济条件有保障,国外大学免收学费,自己承担交通费、生活费、签证费等相关费用,宁波大学学费等相关费用照常交纳。
四、选拔办法及程序
在“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校考核、择优录取”的总体原则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选送:
本科生:
① 申请材料准备:本科生下载附件一《本科生交换推荐表》,成绩单(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教务处打印盖章)、英语成绩(英语证书复印件或成绩证明)。
② 递交以上材料给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书记审核同意后,在《交换生推荐表》上签字、盖章。本科生递交以上所有材料给国际处(安中大楼603室)。
③ 国际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选拔学生,并向国外大学推荐申请。
④ 入选学生收到拟赴高校录取通知书后,由国际处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研究生:
① 申请材料准备:本科生下载附件二《研究生交换推荐表》,成绩单(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研究生院打印盖章)、英语成绩(英语证书复印件或成绩证明)、经导师签字确认的科研成果清单以及学位论文选题(或开题报告)。
②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合作交流管理与资助办法(试行)》,研究生可以申请资助,具体请见附件三。
③ 递交以上材料给导师、经学院学工办(博观楼203)王老师审核、登记后,再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全部审核同意后,在《交换生推荐表》上签字、盖章,最后递交以上所有材料给研究生院(安中大楼606室,
王87600027)。老师:
④ 研究生院对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初选名单报国际处,国际处向国外大学推荐申请。
⑤ 入选学生收到拟赴高校录取通知书后,由国际处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注: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申请者如果还没有护照,请尽早自行办理。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
学院王老师 电话:87600058,博观楼203室。
国际合作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6
年12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