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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2 阅览数:

学院团委

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团浙〔20175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向团省委学校部推荐第十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候选人1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的范围

1、我校在职教职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51日后出生),人选推荐重点向生产、科研、教学等第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倾斜

2、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投身创新创造实践,勤于学习,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是当代浙江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3、积极弘扬社会新风,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倡导和践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当代浙江青年文明时尚的榜样。

4、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荣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全院青年做好申报工作,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典型推报上来,各学院限推报1名候选人已获得过浙江杰出青年浙江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不再作为申报人选。

2申报人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形成3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另附文档),并填写《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荐表》(附件1)。

3、校团委将组织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后决定推报人员名单。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35(周日),请申报人在此日期前将推报人选的申报材料报至团委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陈俊余 889091

附件:1.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荐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20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