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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训练】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阅览数:

各班级、创业团队、同学: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12号)要求,推进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开展,按照《宁波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2〕6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开展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合作项目,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做好项目衔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提升项目训练成效,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政、产、学、研协同,构建多种类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与基地,形成良好的训练条件与氛围。

(二)项目类别
    1.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2. 创业实践类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已申请过和未结题的项目不能申报2018年项目)。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原则上负责人所在学院即为团队所属学院。
(四)项目经费支持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649号),由项目所在学院给予经费支持,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在项目的研究过程中,给予1万元/项的经费支持。

(五)项目申报
    以班级为单位,请各班级创新创业委员在2018年5月2日(周三)下午16点前,提交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与申请书(见附件1、附件2或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好交至博观楼203,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主题名称:项目申报+班级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创业部沈潜宇:15905842416/692416。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张宾老师(560821)联系。

附件1: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信息表

附件2: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类)项目申请书

      

                                                  百家乐 创新创业分院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