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材料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事,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4月17日三天。
4.受理电话:学院党政办8760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