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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乐 2025年普通招考(第一批次)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03 阅览数: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百家乐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招收人数(人)

备注

045100

教育

10

本专业共计拟招收10人(此人数为虚拟值,最终以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招生导师名单详见《宁波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其中:

1.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限招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较高教学成就、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以及在省市区县教育研究机构(含教研室)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员;

2.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限招高等学校(含本专科)、高中(含中职中专)以及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事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领域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3.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限招各级各类学校有较高成就、较强研究能力的管理人员,其中:高中(含中职中专)限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初中、小学和幼儿园限高层管理人员

)有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近5年在所报考的专业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教学成果,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教育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5000字以上)1篇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与教育专业相关的专著1部及以上(不含科普读物和教材);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与教育专业相关的科研或教改项目;

4.主持获得与教育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三等奖以上奖励。

(注:科研及教学业绩相关材料的目录清单、对应的复印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或CET-6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CET-4或CET-6≥425分,或者取得CET-4或CET-6合格证书);

2.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60分;

3.TOEFL≥80分或IELTS≥5.5(均指有效期内);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

6.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教育专业学术论文(需提供省、地市或高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7.其他语种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在职报考定向博士生的考生,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其中:在职报考全日制定向博士生的,还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脱产学习。在职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的考生,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离职。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

(一)考生申请

考生按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招考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链接见://graduate.baijl88.com/info/1072/22470.htm公布的信息,在2024年12月14日-1231日期间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20241231日前向学院递交报考材料以下所标注的“附件X”是指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招考(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应附件

《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须有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表》(附件2)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附件3)

硕士毕业证书若有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上)

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已取得的科研及教学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相关材料的目录清单、对应的复印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成果取得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且须和教育领域相关;

成果清单顺序: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科研获奖社会服务(成果转化、标准编制、决策咨询)教学类成果(科技创新与竞赛、教学成果奖、教材)。

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附件5,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6)

报考非定向的考生须签订非定向报考承诺书(附件7)须同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离职的证明材料附件9);

报考定向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其中:报考全日制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材料附件8);

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人事部门盖章。具体要求如下: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考生提供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须注明入职年月、职称、任教学科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同时附本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考生提供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在职证明原件必须注明入职年月、职务、工作岗位(需写明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或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或学生事务管理相关的工作内容)、职称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或人事部门公章。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考生提供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高等学校(含本专科)的管理人员,须提供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行政级别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学校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高中(含中职中专)的中层和高层管理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高层管理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以上材料序号1至8一式两份序号9至15一式一份,材料按如下方式排放:一份按序号1至15顺序排好用长尾夹固定,一份按序号1至8顺序排好,用长尾夹固定,并于20241231前交到或通过邮政EMS寄学院(以邮戳日期为准)。

报考材料附件下载详见“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招考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616号宁波大学西校区教育楼414

收件人:解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279

(二)资格审核

学院报考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与把关。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进入材料审核环节。

(三)材料审核

专家工作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须加权计入总成绩。材料审核评分内容包括考生的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习成绩、攻读博士研究生计划书、专家推荐信等方面。科研成果认定期限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四)复试综合考核

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不低于1:1.2(具体比例由学院在复试综合考核前确定后公布)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复试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100分)、外语水平考核(100分)、综合面试考核(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按专业基础考核25%、外语水平考核20%、综合面试考核55%进行折算。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其中:

专业基础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综合面试考核: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须向综合考核小组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等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原则上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在7天内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616号宁波大学西校区教育楼414室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按总成绩(材料审核占50%,复试综合考核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或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优先从已完成复试综合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六、注意事项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近5年在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获冠军的杰出运动员报考博士可不受英语报考条件的限制。

学院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和定向就业博士生其中: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baijl88.com/yjsjy/yjszs.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9279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0719(此电话为监督电话,不负责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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